豐田傳在內地獨資設廠 最快2027年投產凌志電動車
日媒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日本豐田(Toyota)計劃在中國建立獨資興建廠房,生產旗下品牌凌志(Lexus)的電動車;此為繼特斯拉(Tesla)之外,第二間海外車廠在華獨資設廠。
日媒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日本豐田(Toyota)計劃在中國建立獨資興建廠房,生產旗下品牌凌志(Lexus)的電動車;此為繼特斯拉(Tesla)之外,第二間海外車廠在華獨資設廠。
日本第二及第三大車廠本田和日產周一(23日)宣布展開合併磋商,預計2026年8月成立一間聯合控股公司並上市。若連同考慮加入合併的三菱汽車,上述3間車企完成合併後的汽車總年銷量將超過800萬輛,成為僅次日本豐田及德國福士的全球第三大汽車集團。這項合併有助推動兩大車廠在電動車和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被視為追趕競爭對手中國比亞迪和美國特斯拉(Tesla)在電動車的領導地位,但合併成效仍受質疑。
詳情請參閱原文:明報
粵港澳大灣區超級充電驛站、中油米雲國歐液冷超級充電站16日在珠海啟用,實現「一杯咖啡滿電出發」的超快充電,吸引港澳新能源車主前來「嘗鮮」。首批享受歐標便捷充電服務的香港車主彭先生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以前在內地給車充電需要配置轉換頭,既不方便也不安全。有了歐標充電樁,我們北上來內地旅行消費、探親和投資都更加方便。」
詳情請參閱原文:文匯網
以往我們報導過有中國品牌「理想」電動車車主,在公路啟動自動駕駛功能後躺平睡覺或觀看電影,被網民批評車主缺乏安全意識。近日有中國傳媒報導,一名理想 L9 的車主在行駛途中,突然遇到「黑屏」故障,除了完全無法操控車輛,就連車門也無法打開。涉事車主因此被困車內達 40 分鐘,幸而車窗留了一條縫隙才避免窒息。
詳情請參閱原文:UNWIRE.HK
創維汽車電動車系列Skyworth K正式在香港亮相,屬中型純電動SUV,分別有800V超充版及620 Comfort標準版兩個型號,800V超充版最快可在11分鐘內由10%充到80%,已經能行走達400公里,完成長途旅程也綽綽有餘。創維汽車稱,這樣的充電速度足可媲美傳統燃油汽車加油速度一樣快捷。
Skyworth K 800V超充版零售價為24.5萬元,而620 Comfort標準版零售價為26.9萬元。創維汽車國際營銷總經理齊奎源對記者表示,產品2025年在香港的銷售目標為100台,不包括出租車產品銷量。
詳情請參閱原文:香港商報
除了少數的例外,今天大多數車廠都已重新修訂品牌走向電動化的時間表,英國Lotus蓮花在被中國吉利集轉搜購之後,品牌計畫轉型為純電動化,該品牌曾承諾在 2028 年將變成純電動化品牌,但市場的豪華車買家卻不很願意轉向電動車,為此,Lotus將做修正,將先生產油電複合動力車型。
詳情請參閱原文:Yahoo! News TW
日本第二大汽車製造商本田汽車(Honda)與第三大製造商日產汽車(Nissan)據報正進行合併談判,此舉可能徹底改變全球汽車產業版圖。合併帶來的效益不言而喻,但問題是會否太遲了?
詳情請參閱原文:HKET
運輸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表示,立法會已通過相關法例,署方將由十二月三十日起優化車輛牌照,簡化申請文件。另外,署方會優化車輛登記及領牌制度,由源頭加強管控,以解決不妥善處理棄置車輛的問題。
(一)十二月三十日起優化車輛牌照 簡化申請文件
《2024年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修訂)規例》和《2024年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並將於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效,讓運輸署優化車輛牌照及簡化申請所需文件,為市民提供更佳便利。
由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起,運輸署會向成功續領「行車證」(車輛牌照)的車主發出通知書列明車輛最新牌照有效期,並會發出不再載有屆滿日期的「行車證」。車主獲發此「行車證」後,如車輛資料(如車牌號碼、顏色等)不變,每次續牌後可沿用同一張而無需更換貼在車頭的「行車證」。在牌照屆滿前,運輸署會透過車主提供的電子聯絡方式,向車主發出續牌提示。
優化車輛牌照後,車主可掃瞄「行車證」上方新設的二維碼,無需登記便可於運輸署車輛牌照網上查詢平台即時查閱牌照的屆滿日期。
同時,署方會簡化車輛牌照申請文件,讓車主可更快更便捷地完成續領「行車證」。屆時,車主續牌無需再提交「牌簿」(車輛登記文件),驗車合格後亦無需提交「驗車紙」(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若經網上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在香港保險業聯會的後端支援下,如運輸署成功經聯會的網上系統即時核實車輛保險紀錄作為有效的證明,車主便無需上載保險單。
(二)優化車輛登記及領牌制度 車主應妥善處理車輛
此外,《2024年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修訂)(第2號)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旨在優化車輛登記及領牌制度,由源頭加強管控,提高對車主以不當方式棄置廢棄車輛行為的阻嚇力。新法例要求車主在接獲運輸署通知後三個月內為其兩年未領牌的車輛續牌,或把車輛拆毁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向運輸署取消車輛登記,否則會構成罪行;而未領牌車輛會保留在有關車主名下。
如個別車主有實際困難而未能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提出申請豁免。新法例計劃在二○二五年十二月實施,運輸署會適時藉憲報刊登公告訂明生效日期,並在新法例生效前,公布申請豁免的指引。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在通過上述法例後,運輸署已由即日起不再取消已滿兩年未領牌車輛的登記。登記車主如欲棄置車輛,必須於拆散、銷毀,或把車輛永久送離香港後向運輸署取消車輛登記。在取消登記前,車輛將一直登記於車主名下,車主須承擔該車輛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我們鼓勵登記車主使用『牌證易』網上平台,查閱名下車輛屆滿日期、處理各類牌照事務及按照新法例的要求妥善處理名下兩年未領牌的車輛。」
市民可參閱運輸署網頁,了解優化車輛牌照及簡化申請文件,以及優化車輛登記及領牌制度後如何妥善處理車輛,或致電熱線2804 2600。